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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南京市水阁有机废弃物处理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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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阁有机废弃物处理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江宁区秣陵街道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46812.4平方米(520.22亩),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土地证号为宁江国用(2010)第189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5月28日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批准(江宁政办文(2020)0794号),南京市水阁有机废弃物处理场上述国有建设用地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为11497.51平方米(17.25亩)。 特此公告。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
2020年6月4日 联系人:陈晓; 联系电话:52140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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