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相关不动产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南京市高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6号)咨询或申请复查。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 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 | 权利人 | 王华良 | 坐 落 | 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松园南路18号双湖星城11幢2单元603室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 途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商品房) | 房屋、构筑物用途 | 成套住宅 | 面 积 | 建筑面积 | 79.08平方米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平方米 | 备 注 | 位于高淳区经济开发区松园南路18号双湖星城11幢2单元603室,丘权号13180010-XI-61,系王华良于2014年从开发公司取得,现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保管不当原土地分割转让材料缺失,本人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清楚无争议,特此公示。 |
南京市高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