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248号
公 示
南京市玄武区卫岗26号1幢105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张幼华,张幼华于2014年03月17日死亡。现曹九红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之日起60天内向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中山路171号, 电话025-89690611)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案件审核通过后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2020年11月30日